八、論用神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煞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財、官、食、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抑之神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樞紐也。所取用神未真,命無准理,故評命以取用神為第一要義。取用神之法,先求之於月令之神,月令者當旺之氣也。如月令無可取用,乃於年日時之干支中求之。用雖別求,而其關鍵仍有月令。譬如月令祿劫印綬,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則別求剋之洩之之神為用;用雖不在月令,而別求之關鍵,則在月令也。若四柱剋洩之神多,日元轉弱,則月令劫印,依然可用。故云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元配月令地支,察其旺衰強弱而定用神也。

 

取用之法不一,約略歸納,可分為下列五種:

 

(一)扶抑。日元強者抑之,日元弱者扶之,此以扶抑為用神也。月令之神太強則抑之,月令之神太弱

            則扶之,此以扶抑月令為用神也。

(二)病藥。以扶為喜,則以傷其扶者為病;以抑為喜,則以去其抑者為病。除其病神,即謂之藥。此

            以病藥取用神也。

(三)調候。金水生於冬令,木火生於夏令,氣候太寒太燥,以調和氣候為急。此以調候為用神也。

(四)專旺。四柱之氣勢,偏於一方其勢不可逆,惟有順其氣勢為用,或從或化,及一方專旺等格局皆

            是也。

(五)通關。兩神對峙,強弱均平,各不相下,須調和之為美,此以通關為用也。

 

取用之法,大約不外此五者,皆從月令推定。至於各稱善惡,無關吉凶。為我所喜,梟傷七煞,皆為吉神;犯我所忌,正官財印,同為惡物,不能執一而論,在乎配合得宜而已。因用神之重要,故凡五行之宜忌,干支之性情,以及生旺死絕會合刑沖之解救方法,同為取用時所當注意,雖為理論,實為根本,閱者幸注意及之。

(一)扶抑

1)扶抑日元為用。扶有二,印以生之,劫以助之是也。抑亦有二,官煞以剋之,食傷以洩之是也。

丁 亥

丙 午

壬 寅

己 酉

財旺身弱,月令己土官星透出,財官兩旺而身弱,故用印而不用官,以印扶助日元為用

神。為前外交部長伍朝樞命造。

 

 

 

 

丁 卯

癸 丑

丙 申

戊 子

 

丑中癸水官星透出,子申會局助之,水旺火弱,用劫幫身為用神。此為蔡孑民先生命造。

 

 

 

 

 

癸 巳

丁 巳

丁 卯

丙 午

 

 

日元太旺,取年上癸水抑制日元為用,行官煞運大發。為交通部長朱家驊命造。

 

 

 

 

丙 子

壬 辰

壬 申

乙 巳

 

亦日元太旺,辰中乙木餘氣透干,用以洩日元之秀,亦抑之之意。為前財政部長王剋敏命造。

 

 

 

 

2)扶抑月令之神為用

 

戊 辰

甲 寅

丁 卯

戊 申

 

 

寅卯辰氣全東方而透甲,用神太強,取財損印為用此國民政府林主席森之造也。

 

 

 

 

己 卯

丁 丑

癸 丑

乙 卯

 

 

月令七煞透干,取食神制煞為用,亦用神太強而抑之也。為前行政院長譚延闓命造。

 

 

 

戊 戌

己 未

丙 子

庚 寅

 

丙火生於六月,餘焰猶存,時逢寅木,子水官星生印,日元弱而不弱。月令己土傷官透出,八字四重土,洩氣太重,用財洩傷為用,亦太強而抑之也。此合肥李君命造。

 

 

 

乙 亥

癸 未

己 亥

辛 未

 

己土日元,通根月冷,年上乙木微弱,乃用神太弱而扶之也。此前交通總長曾毓雋造。

 

 

 

 

己 巳

乙 亥

壬 子

乙 巳

 

 

年上己被乙剋,巳遭亥沖,置之不用,身旺氣寒。時之巳火微弱,取傷官生財為用,亦用神弱者扶之也。乃前內閣總理周自齊造。

 

 

 

(二)病藥

 

戊 戌

甲 子

己 巳

戊 辰

 

月令偏財當令,比劫爭財為病,取甲木官星制劫為用,蓋制劫所以護財也。此為合肥李君命造(按此造須兼取巳中丙火。十一月氣寒,得火暖之,方得發榮,即調候之意也)。

 

 

 

壬 戌

己 酉

丁 丑

甲 辰

 

 

月令財旺生官,己土食神損官為病,以甲木去南潯劉澄如命造。

 

 

 

 

(三)調候

壬 辰

癸 丑

辛 丑

甲 午

 

金寒水冷,土結為冰,取時上午火為用,乃調和氣候之意。此遜清王湘綺命造。

 

 

 

 

辛 亥

己 亥

壬 午

辛 亥

 

雖己土官星透干,無午支丁火,則官星無用,亦調候之意。乃南通張退廠命造。

 

 

 

 

 

病藥為用,如原局無去病之神,必須運程彌欺缺,方得發展,調候亦然。倘格局轉變則不在此例。

(四)專旺

壬 寅

丁 未

己 卯

乙 亥

 

丁壬寅亥卯未,氣偏於木,從其旺勢為用。此前外交總長伍廷芳命造,為從煞格也。

 

 

 

 

丁 巳

丁 未

丁 卯

癸 卯

 

雖有癸水七煞透出,而有卯木化之,亦宜順其旺勢。此前清戚楊知府命造。

 

 

 

 

 

乙 丑

己 卯

乙 亥

癸 未

春木成局,四柱無金,為曲直仁壽格,乃段執政祺瑞命造也。

 

 

 

 

 

 

戊 寅

乙 卯

丁 未

壬 寅

 

丁壬相合,月時卯寅,化氣格真,化神喜行旺地,旺之極者,亦喜其洩。此丁壬化木格,孫岳之命造也 。

 

 

 

(五)通關

丁 酉

丙 午

丁 酉

己 酉

 

火金相戰,取土通關為富格,蓋無土則金不能用也。此名會計師江萬平君造。

 

 

 

 

 

癸 亥

庚 申

甲 寅

乙 亥

 

金木相戰,取水通關,以煞印相生為用。乃陸建章命造。

 

 

 

 

通關之法,極為重要,如原局無通關之神,亦必運程彌其缺憾,方有發展。用神如是,而喜神與忌神之間,亦以運行通關之地,調和其氣為美。如財印雙清者,以官煞運為美;月劫用財格,以食傷運為美。即通關之意也。

 

是以善而順用之,則財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護財;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才以護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不善而逆用之,則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傷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財以化傷;陽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無;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此順逆之大路也。

財喜食神以相生者,譬如甲以己土為財,以丙為食神,財以食神為根,喜丙火之相生也。生官以護財者,甲以甲乙為比劫,庚辛為官煞,比劫有分奪財星之嫌;財生官煞而官煞能剋制比劫,是生官即以護財也。官喜透財以相生者,如甲以辛為官,以己土為財,官以財為根,喜己土之相生也。生印以護官者,如甲以壬癸為印,庚辛為官,官生印也;以丁火為傷,丁火剋制官星,喜壬癸印製傷以護官,故云生印以護官也。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財以護印者,甲以壬癸為印,戊己為財,忌財破印,得比劫分財,即所以護印也。食神者我生者也,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者,譬如甲以丙火為食,己土為財,壬癸為印,食神忌印相制,得財破印,即所以護食也(上以甲為例,類推)。財官印以陰陽配合為順,食神以同性相生為順,循扶抑之正軌,此善而順用也。七煞者,同性相剋(如陽金剋陽木,陰金剋陰木),其性剛強。身煞相均,最宜制伏。而財能洩食以生煞,印能制食以護煞,故云忌財印資扶也。傷關者,異性相生,日元弱,喜印制伏傷官,日元強,喜傷官生財;財可以洩傷官之氣,洩傷,即所以化傷也。陽刃喜官煞者,日元旺逾其度,惟五陽有之,故名陽刃。旺極無抑,則滿極招損,故喜官煞之制伏。月劫者,月令祿劫,日元得時令之氣,最喜官旺。若用財,則須以食傷為轉樞,以食化劫,轉而生財。用煞則身煞兩停,宜用食制。此皆以扶抑月令之神為用,為不善而逆用之也。

 

今入不知專主提綱,然後將四柱干支,字字統歸月令,以觀喜忌,甚至見正官佩印,則以為官印雙全,與印綬用官者同論;見財透食神,不以為財逢食生,而以為食神生財,與食神生財同論;見偏印透食,不以為洩身之秀,而以為梟神奪食,宜用財制,與食神逢梟同論;見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為去食護煞,而以為煞印相生,與印綬逢煞者同論;更有煞格逢刃,不以為刃可幫身制煞,而以為七煞制刃,與陽刃露煞者同論。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論之故也。

正官佩印者,月令正官,或用印化官,或見食傷礙官,取印製食傷以護官也。印綬用官者,月令印綬,日元得印滋生而旺,別干透官,而官得財生,是為官清印正,官印雙全,雖同是官印,而佩印者忌財破印。印綬用官者,喜財生官,用法截然不同也。見財透食者,月令為財,餘干透食神,取以化劫護財。食神生財者,月令食神,見財流通食神之氣,見劫見忌。偏印透食者,月令偏印滋生日元,食神為洩身之秀,忌見財星。食神逢梟者,月令食神,別支見梟,為梟神奪食,宜用財制梟以護食。煞逢食制而露印者,月令逢煞,別支食神制之太過,露印為去食護煞印綬逢煞者,月令逢印綬而印輕,喜見煞以生印,是為煞印相生。煞格逢刃者,月令七煞,日元必衰,日時逢刃,取刃幫身以敵煞也。陽刃露煞者,月令陽刃,日元必旺,取七煞以制刃,為煞刃格也。是由未曾認清月令,以致賓主倒置,雖毫釐之差,而有千里之謬也。上述宜忌,須審察日主旺弱,未可拘執。

 

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將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必看四柱有無財官煞食透干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為主,然後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建祿月劫之格,非必身旺,旺者喜剋洩,取財官煞食為用;弱者喜扶助,即取印劫為用。是用神雖不在月令,而取用之關鍵,則仍在月令,所謂先權衡月令當旺之氣,再參配別神也。

成中之敗,亦變化萬端,此不過其大概也。如財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為破格。傷官見官,為格之忌,透財而地位配置合宜,則傷官生財來生官,反可以解,種種變化,非言說所能盡,在於熟習者之妙悟耳。

成中有敗,或敗中有成,命造中每個有之,不能一一舉例。茲略舉造,以見一斑。

壬 戌

己 酉

丁 丑

甲 辰

此南潯劉澄如造。月令財星生官,格之成也,而干透己土,官星被傷,成中有敗。時干透甲印,而財印不相礙,印綬制食,格局以成。年上官星破,故不貴;丁己同宮,財星有情,故為浙西首富。行官煞運有印化,為敗中有成也。

 

 

 

己 卯

丙 子

庚 寅

辛 巳

此申報館主入史量才造。傷官帶煞而透印,格之成也。印坐財地,不能制傷化煞,成中有敗。所以僅為無冕帝王也。煞通根寅巳而旺,只能用傷官制煞。財為忌神,居於年支,早年必困苦。至未運,會卯化財,洩傷黨煞,被刺。

 

 

 

己 卯

丙 子

丙 子

丁 酉

此黨國元老胡漢民造。月令官星,年印時財,兩不相礙,格成三奇。惟官重宜行印劫,惜運不肋耳。此造為生於光緒五年十一月初七日酉時,或有傳其為十月廿六日申時者,則成中有敗矣。列式如下:

 

 

 

己 卯

丙 子

丙 寅

丙 申

月令官星,財印為輔,格之成也。惜寅申相沖,財印兩傷,主雖正,奈輔佐衝突,不得力何,為成中有敗也。又浙西鹽商周湘舲造,為甲子、丙子、丙寅、丙申,兩造相似,均主輔佐傾軋,晚年寥落不得意也。

 

 

 

癸 巳

丙 辰

壬 申

癸 卯

此楊杏佛命造。時逢癸卯,身旺洩秀,干透丙火,通根於巳,為傷官生才,格之成也。年時兩癸,群劫爭財,成中有敗也。行運到子,申子辰比劫會局,流年癸酉,沖去卯木,被刺。

 

 

 

 

己 卯

丁 丑

癸 丑

乙 卯

此前行政院長譚延闓命造也。食神制煞,而中隔以財,格之敗也。喜乙丁隔癸,木不生火,煞坐食地,為敗中有成。將煞安置一旁,不引生則無礙。丁火藉以調候,不可為用,蓋丁火動則生煞也。用神專取食神,非但洩秀,兼以制煞。下救應節云,財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有救應,即是敗中有成,為貴也。申運庚午年,乙卯兩官均傷,又午年丁巳得祿,煞旺攻身,突然腦沖血逝世。

 

 

丁 亥

丙 午

壬 寅

己 酉

此前外交部長伍朝樞命造。寅午會局,財官並透,但五月壬水休囚,財官太旺,身弱不能任用財官;喜年逢亥祿,時逢酉印,印祿幫身為用,乃敗中成也。

 

 

 

 

癸 巳

辛 酉

庚 申

丙 戌

此石友三命造,陽刃格。時透七煞,制刃為用,格之成也。無如月干辛金合丙,年上癸水制煞。為成中有敗也, 又如郭松齡造,癸未、丙辰、丙午、戊子,亦成中有敗也。格之成者,如龍濟光造,丁卯、丙午、丙子、壬辰,煞刃格成也;建祿如江萬平造,丁酉、丙午、丁酉、己酉,用食神生財,亦格之成也。

 

 

 

何謂救應,如官逢傷而透印以解之,雜煞而合煞以清之,刑沖而會合以解之;財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財,或存財而合煞;印逢財而劫財以解之,或合財而存印;食逢梟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財以護食;煞逢食制,印來護煞,而逢財以去印存食;傷官生財透煞而煞逢合;陽刃用官煞帶傷食,而重印以護之;建祿月劫用官,遇傷而傷被合,用財帶煞而煞被合,是謂之救應也。

官逢傷透印以解者,如甲木生於酉月,干頭透丁破格而又透壬,則丁壬合,丁火不傷酉金之官也。合煞如丙火生於子月,壬癸並透,官煞雜而破格,透丁,則壬合而官清矣。刑沖者,如己土生於寅月,支逢申,則申沖寅破官,支又見子,則子申合而化水,反生寅木,所謂會合解沖也。

財逢劫而食化者,如甲木生辰戌丑未月,乙木並透,比劫爭財,干頭透丙火,則比劫生食,轉而生財,而財格不破矣。或不透丙而透辛,則辛金剋制乙木亦不爭財矣。

逢煞者,如丙火生於酉月,月令正財,干透壬水,則財生煞而格破。如又透戊土,則壬為戊制,而戊土又生酉金之財,或不透戊而透丁,則合煞以存財,皆敗中之救也。

印逢財而劫解者,如乙木生於亥月,月令正印,逢戊己土財,則財破印而格壞。如透甲乙木,則劫制財而護印;透癸甲則合財以存印。

食神逢梟,如甲木見丙而又透壬,為食被梟奪而破格。若透庚煞,則可棄食就煞以成格;或不透煞百透戊土之財,則戊亦可制壬以護丙食,為食格成也。

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食神制煞也。煞以制為用,見壬癸去丁火食神,剮破格矣。更見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壞制煞之局,而格成也。

傷官生財透煞者,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土,為傷官生財格,透庚金七煞而格破,如柱透乙木,則乙庚合而傷官生財,格成矣。

陽刃格以官煞制刃為用,帶傷食制官煞而格破,若得重印以去食作,則陽刃格成矣。

建祿格,見劫用官而遇傷,用財而帶煞者,如甲木生寅為建祿,肜辛金官星而遇丁火,用己土財星而透庚金,皆為破格。若遇丁火而透壬,丁壬合,不傷辛金,而官可用;見庚金而透乙,乙庚合,財不黨煞而格全。皆為敗中之救應也。

 

上述敗中救應之法,乃顯而易見者,救應之例不一,茲略舉數造,以見一斑。

 

丁 巳

己 酉

庚 子

丁 亥

朱古薇命造。月令陽刃用官,然重官不貴,妙在年上官星隔以己印,官生印,印生身,專用時上官星,運行助官,回翔台閣,則因己土為救應之神也。

 

 

 

 

癸 酉

乙 丑

庚 寅

丙 子

此浙江省長張載陽造。時上七煞透出,用年上癸水傷官制煞,中隔乙木,則傷官生財,財生煞,為格之敗。妙在乙從庚合,則癸水不生乙木而制煞,以本身之合為救應也。

 

 

 

 

 

癸 酉

丁 巳

己 卯

甲 戌

民初浙江省長褚輔成造。己土生於四月,丁火透出,火炎土燥,得年上癸水破印生官,以癸水為救應之神也。巳酉會局,食傷礙官,妙在癸水透,則食傷之氣生財,故動亦僅癸運為美也。此造粗相之,財印相礙,官傷相礙,官傷相礙,不知貴在何處,細按方知,《滴天髓》云,“澄濁求清清得淨,時來寒谷也回春”,正謂此也。

 

 

 

辛 巳

壬 辰

乙 亥

壬 午

此江蘇省長陳陶遺造。乙生辰月,日坐長生,用午中丁巳,食神生財格也。年透辛金七煞為破格,喜得辰中透壬水,化煞生身,以壬為救應之神也。雖用食神生財而運喜食忌財,則以食能洩秀而財破印也。凡八字多風浪起伏者,大多如此。

 

 

 

八字妙用,全在成敗救應,其中權輕權重,甚是活潑。學者從此留心,能於萬變中融以一理,則於命之一道,其庶幾乎!

八字中之成敗救應,千變萬化,非言說所能盡。上列變化,就月令用神舉普通之方式而已。孟子云,大匠能使入以規矩,不能使入巧,學者熟習之後,自生妙悟。若論其變,則同一八字,地位次序,稍有更易,即生變化,或成或敗,或能救應,或不能救應,非可同論,亦非引舉方式所能盡。惟有一理融貫之,則自然權輕權重,左右逢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