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神生財之局。因身輕身重而不同。身重喜行財食,身輕則喜幫身。若食神透干,比劫運俱不忌,官煞運均忌。身重者如本篇梁丞相命:

丁 未

癸 卯

癸 亥

癸 丑

此造妙在亥卯未三合,透出丁火,身強食旺而財透。木火運固美,金水運亦吉,戊戌十年,必有挫折也。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字合丁,不能照此看法,喜金水木而不宜火土矣(參觀十干配合性情節)。

 

 

 

己 未

壬 申

戊 子

戊 申

土寄四隅,申亦土之長生也(見陰陽生死節)。年逢己未,日元弱而示弱;時上庚辰,食神專祿,壬水生於申,子申合局,不身強財食並旺。庚金透露,已巳戊辰幫身運甚美,印運亦吉。此俗所謂專祿格也(見時說拘泥格局節)。

 

 

  《喜忌篇》:“庚申時逢戊日,名食神專旺之方,歲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正合此格。此為本篇謝閣老造,亦是身重食旺也。

至於身輕食旺者,如本篇沈路分造:

丁 亥

癸 卯

癸 卯

甲 寅

癸水雖通根於亥,而亥卯合局,日時寅卯而透甲,食傷旺而生財,為身輕洩氣太重。支行印綬之鄉為最美,比劫幫身亦佳,但宜支而不宜干,見壬則合去丁財,見癸亦不免爭財之嫌。亥子丑北方劫地,則甚美也。又本篇龔知縣造如下:

 

 

 

甲 午

丁 卯

癸 丑

丙 辰

同一身輕,而上造為食重財輕,此造為食輕財重,而身弱則一也。故皆以幫身運為喜。幫身之中,食重喜印,財重喜劫。此造得意,必在壬申癸酉運中。又兩造比較,沈造格局清,此造格局較雜,貴賤高低之分,全在清濁純雜之間。以其格局夾雜,雖在佳運,不過百里之尊而已。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食用煞印者,棄月令貿神而用煞印也。看法同偏官用印(參觀偏官用印節),用印化煞,故最忌財破印黨煞,官煞運有印化反吉。右身旺印旺,食傷洩亦佳,身弱則不宜傷也。如本篇常國公命:

辛 卯

辛 卯

癸 酉

己 未

棄食用煞印也。印旺而身不強,故財最忌,食傷運亦一塵不染 宜也。印劫最為美運,官煞有印化亦無礙,如己丑、戊子、丁亥,皆佳運也。丙戌運,戌合卯刑未,此十年皆財運,恐難為繼。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食神帶煞,謂原局無印綬也。此段須分三節看;

(一)身弱,煞剋身,食神洩氣,倚輕倚重,均不為美,唯有印運最利,比劫亦利。

(二)身旺煞強,則食傷制煞,極為貴格。運喜食傷,唯忌財運。

(三)食傷制煞太過,即煞輕食重也,法須扶煞,故財運反吉。然不及印運之美,蓋印可以去食之太過,化煞滋身,一得三用也。如本篇胡會元造:

戊 戌

壬 戌

丙 子

戊 戌

此食神制煞太過也。甲乙印運為美,癸亥子丑官煞運反吉,丙寅丁卯劫印幫身,最為美運,戊辰最忌。蓋丙為太陽之火,水猖顯節,不畏水也;土眾成慈,遇土反晦也。見論干支節。

 

 

 

癸 酉

辛 酉

己 卯

乙 亥

此本篇劉提督造也。雖癸與乙之間,隔以已辛,財不黨煞,但身弱剋洩兩忌。幸所行之運己未、戊午、丁巳、丙辰,印綬比劫相連,故能貴為提督。否則,格局雖清,無益於事,若非運助,安能望貴乎。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食神太旺而帶印,有種種不同,夏木見火,火旺木焚,運喜印綬,用水潤木也。若食神旺,帶印而利財者,本篇未有其例。茲另舉敝友李君一造:

戊 戌

己 未

丙 子

庚 寅

丙火通根戌未而時寅,帶印也。戊戌己未,土居其四,食傷太旺,運最利財,蓋庚申辛酉,洩土之氣也。官煞不利,火土枯燥,加入滴水,不足以潤燥,而反激其焰也。洩氣已重,食傷未必為福,印綬未必為禍,唯非佳運則可知也。八字各個配合不同,為喜為忌,羌無一定,特舉其一例耳。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食神帶印,透財以解,與上節帶印有不同。蓋上節食神太旺,而印又不能損食為用,不得已用財洩食傷之氣也。此則日元旺,喜食傷之洩,而帶印奪食傷用,故云透財以解。上節重在食神太旺,此則食神不旺。另舉例如下;

己 亥

丙 寅

甲 寅

壬 申

甲木生寅月而透丙,本有木火通明之象。時上梟印奪食,透己土財以解之,惜病重藥輕。運喜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均忌。此造惜運行西北官煞印綬之鄉,否則,前程未可限量也。

 

 

 

以上為照常例扶抑論用取運也,至若以氣候之關係而調候取用,則又當別論。如本篇舒尚書造:

丁 亥

壬 子

辛 巳

丁 酉

金水食神用煞,與金水傷官用官相同,皆調候之意也。用神為官星,運亦喜財官。如此造己酉戊申印劫之地,無榮辱可言,而丁未丙午最美,乙巳甲辰三運亦佳。蓋原局金寒水冷,非可以當理取也。又如本篇錢參政造:

 

 

 

丙 午

癸 巳

甲 子

丙 寅

木火傷官用印,亦調候之意。印輕則專用印劫,如此造癸印得祿,氣象中和,故丙申丁酉皆為美運。若戊戌財運,破印恐不能免也。

 

 

 

 

金水用官與木火用印,同為調候,然有不同者。金水非見官不可,而木火無印,若身強亦可就貴。如本篇黃都督造:

己 未

己 巳

甲 寅

丙 寅

甲木坐寅,時又逢寅,日元甚旺,旺而洩秀,亦可用也,唯火多則木有自焚之患。此造妙在食輕財重,火洩其氣,唯究嫌偏要,貴多就武。行運仍宜印劫之地,乙丑、甲子、癸亥、壬戌三十五年,最為美利,雖命造本佳,亦運助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