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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海子平卷六

 

一行禪師天元賦注解

 

三才即定,五氣混同,分之逆順,賢者皆通。

三才者,天干、地支、藏干。五氣者,金木水火土之氣。混同於中,以陽順陰逆分之,然後可以論命。

 

甲得癸而滋榮,衣食自然豐足。

甲陽木無根,若無水則枯朽矣。癸水,陰水也。猶石泉地中之水脈,不泛不浮。甲木賴之以滋身,方得榮茂。癸水爲甲木之母,母子相賴,則衣食自然豐足。如甲木生於春,自然承旺,生於冬,則癸水旺可以滋身,言福矣。

 

乙伴壬而獲福,天賜祿位高崇。

乙陰木有根,藉壬水以養。壬水,陽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損有根之本。雖多不爲淹沒、不能飄流,猶樹木得雨露之霖,故曰天賜祿位高崇。

 

丙乙交會,平生福壽超群,出世深成才業。

丙,陽火也。乙,陰木也。陰木生陽火,相生也。乙爲丙之母。丙爲太陽之象,在天爲日,在人道爲君、爲父、爲夫,主剛毅不屈,有文明之體。又得乙木生之,是謂交會。逞其光輝,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壽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爲陽土,賴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爲印綬,且土無正位,寄生於火,乘旺於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爲山谷,若土居山谷之間,自然有威。

 

己交丙兮,象龍得風雲之勢。

陽火生陰土,猶父生女之象。丙爲己之父,言如得父母之庇,如龍之得風雲之勢,任其自如也,爲富貴也。

 

庚逢己土,官祿有餘。

庚金以己土爲母。金生人,逢火地,則敗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則爲福矣。若運至土亦可,但若土太多,則埋金矣,無福矣。五行以中和爲主。

 

辛到戊鄉,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鄉,是爲父母之邦,得其所。且金賴土生,如辛日逢戊鄉,命局原無印綬,忽遇印鄉,如逢父母,則快如也,主衣食自足。但如四柱多土,則不宜又行土運,所謂土多金埋。

 

壬辛得會,福壽無疆。

壬水賴辛金爲母,得生生不絕之義,如壬水生於夏,則無根矣。若逢辛之生,福壽無疆。

 

癸庚相逢,偏饒仆馬。

癸水以庚金爲母,如以癸干日,四柱有庚金爲印。如無丙火剋傷,則主人多仆馬富厚。柱中無庚金印,而逢庚印運綬之方,亦可爲榮矣。

 

清高符印,須知冠冕以乘軒。

符印、官印之星,則爲唐符、國印之星,人命遇之,主有冠冕軒輿之貴。非爲人君,則爲王侯之貴。以年干之祿宮起,順數第八位爲唐符,第九位爲國印。如丙戊生人,丙戊祿在“巳”位,從“巳”位順數至第八位“子”爲唐符;至第九位“丑”爲國印,此二星爲貴。如下表:

 

年干神煞

   

   

 

衝破祿星,應顯威權而解綬。

祿星者,官祿也。用之爲官,不可沖。用之爲祿,不可破。破而沖之,兩相爲害,雖有威權,遇之則避身位矣。如甲用辛爲官,官丁火剋破,則爲害其官。

 

陽木甲逢庚敗,枝梢不得無傷。

甲陽木,遇庚金,則削之,未免傷其枝體,即庚金剋甲木,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難獲福。惟行火運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陰木乙遇辛金,莖葉自然有損。

辛金,泥沙之金,只能損木之枝葉耳,不能害其身也。乃陰剋陰之故,如乙木主有氣,坐旺地,則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無光。

丙火,陽火也。取日之象,懸象在天,昭然光顯。壬水,陽水,爲江海。丙火遇會局(三合、三會)則有傷害。若不會局,則無害也。

 

爍爍陰丁,逢癸而明輝自暗。

陰火逢陰水,丁火爲爍爍星光,懸象在天,癸水在地爲泉水。水火相剋,主目睛、心腹之病。

 

戊居甲位,惟賴庚方能吉。

戊土逢甲木剋,主脾胃之疾。戊,陽土,爲城頭之土,堤防之岸,遇甲陽木剋之,則有崩潰之患。如得庚陽金,制甲木,則可救其危,言吉也。

 

己坐乙鄉,知是干頭有鬼。

陰乾剋陰乾,謂之鬼也。如己土日主,臨卯位,乃爲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運,又逢甲乙,相剋之鄉,身旺則逢官爲福;身弱則遇鬼爲禍,矢折或貧。

 

庚逢丙戰,勢自傾危,辛被丁侵,剋伐成害。

庚金逢丙火剋,主肺筋之疾。庚辛金,被丙丁火剋,則不能爲福,須得壬癸水,制丙丁火,濟其均平,可以爲富貴。

 

壬憂戊至,蹇氣難通,癸怕己臨,遲晦驚惶。

壬癸之水,其性愛潤下,如遭戊己土以滯之,則阻而不通,主不能獲福。土若太多,則爲貧賤。而水若太多,則爲泛濫淫奔。惟水無土,則流而不息,賴土以防之止之。土止水流,全福壽。

 

干鬼帶祿旺,扶持更破。

身弱者,日干受剋,謂之干鬼。若逢祿旺,則能扶持。如有破敗,爲福且少,爲禍更多。主或富或貧,進退無常之命。

 

支神無吉神,禍皆難免。

支神,人元也。即地支藏干之神,宜有吉神相助,可以爲福。若支藏相剋之神,遇患禍則難免矣。如甲木生於子月,子宮藏癸水爲印,則爲美矣。但如年日時中有己土,旺剋癸水,則謂吉神受損,禍則難免。

 

食堂福壽崇高,皆言甲到丙鄉。

食堂主人豐肥福厚。甲到丙,爲食神之地。甲木生丙火,丙乃甲之子也,甲如丙之父。甲食丙之祿,如子女奉養父,故曰甲日干逢丙,福壽崇高。

 

朝省聞貴優升,蓋爲乙居丁舍。

乙木生丁火,乙到丁地,亦爲食神之所在,如父食子之奉養,爲吉也。

 

官祿並疊,丙食戊而成功。

丙火生戊土,同爲食神之地,謂丙火食戊土之養,吉也。

 

谷麥盈倉,丁啖己而有旺。

丁火食己土之祿,主吉。

 

要得豐足,無過戊得逢庚。

戊土食庚金之祿。

 

欲問高遷,全賴己加辛地。

己土食辛金之祿也。

 

滿堂金玉,庚祿有壬。廣置田園,辛能食癸。

庚金食壬水之祿,辛金食癸水之祿,皆言食子之養也。

 

壬食甲而有旺,衆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壬水食甲木之祿,癸水食乙木之祿,皆爲干干生成之祿。

 

干支見食神,如父得子之養,必然享福安壽,而無所害也。

 

五行既廢,得救助以災輕。

四柱五行,遇休囚死絕之地,如柱中有一在長生、帝旺之方,則頗相助,有災則輕矣。

 

四柱官印,無損壞而祿重。

四柱干頭有官星、印星,無剋者,主人一生祿重,但恐遇剋害之運。犯小運流年剋破,主一年之不利,不爲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資財累歲多朽。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難聚。

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爲傷官盜氣之論。傷官者,我生之子也。爲人傲氣,不循規矩,能消耗父母之財物,視人不如己。傷喜官財,則榮;無財則貧。

 

天元正敗,丙見己而傷殘。干祿全輕,丁值戊而衰弱。

丙火見己土,丁火見戊土,爲火土傷官之害。

 

戊若逢辛,須仗吉煞以扶持。己宜輸庚,實賴五行之救助。

戊土逢辛金,己土見庚金,爲土金傷官。土金兩見反成歡,賴財印以助之爲福,忌官。

 

庚中見癸,蕩散資財。

庚金生癸水,則有蕩散錢財之禍。須得土以止之,方爲發福;無土止之,則爲散漫。主人流蕩淫欲亡家。

 

辛祿遇壬,熔消福祿。

辛金生壬水,爲傷官,是爲金水傷官。主人清秀好歌樂,極聰明淫佚無度。遇土止之,則福;無土止,爲下格。

 

年少逢災,壬傷乙運。

壬水生乙木,爲傷官。又行傷官之運,主有災。

 

祖財隨廢,癸被甲侵。

癸水生甲木,爲傷官。柱中有制則吉,無制則凶。

 

衣食難求,幼歲常逢五鬼。

日干弱,見七殺,爲鬼。謂之陰鬼害身,暗中不覺。若身旺者,化鬼爲官,則能資身爲福。遇五鬼,陰煞也,害人不淺。

 

循悶休祥,長年元值三刑。

三刑者,寅巳申、戌丑未、子卯之刑。地元逢之,不利也。

 

禍來難免,祿本逢衰。若遇敗神,茲生休咎。

官爲祿本,有官而無祿,則爲假官,雖榮而不貴。有祿而無官,則無所施。官祿若行衰絕之地,未免不罹其禍矣。敗神者,破敗之神。命內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況夫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災。乙被甲臨,反與人爲助。

甲見乙者,爲敗財、羊刃,主剋父及妻。有家產,則兄弟爭而分奪。無家產,則起禍端,手足不相顧。乙見甲爲兄,爲劫財、逐馬、剋妻、身弱助身,遇財而劫之。即陽干見陰之同一五行,爲敗財;陰乾見陽之同一五行,爲劫財。

 

壬行癸厄,丙最輸丁,辛忌庚方,丁嫌暗內。

此皆敗財、劫財之禍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己土,在人身爲脾胃,若遇木剋之;則傷脾胃之疾。

 

己共戊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爲弟,戊爲兄,人各自立,則無傷於和氣。倘若弟兄同處,必有蕭牆之變,反主奔波勞苦,安得有怡然之樂。

 

柔能制剛,多因辛與庚期,大重之余,乃是辛居庚地。

庚陽金剛,辛陰金柔也。庚陽金,爲劍鋒之器,故云剛,能殺萬物。辛陰金,爲釵釧之質,故云柔,能爲美觀。陽剛而陰柔,互得相濟,爲福,相制爲祿。

 

癸中隱丙,壬午遇之多傷。

癸以丙爲財,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傷其丙。壬爲癸之兄,且劫丙財,故曰多傷。午中亦有丙,況干又壬支,壬又傷支中之丙,亦劫丙財。以癸日爲主,四柱有丙,又遇壬午,則主多傷。

 

壬內藏丁,癸水番然自敗。

丁與壬合,有夫妻之義。壬爲兄,癸爲弟,如遭癸水剋丁火,乃爲弟奪其妻,則傷敗也,反爲大禍。

 

陽者若爲暗損,平生惟惡輕生。

陽者剛也,有果敢剛毅之能。若遭暗損,尚有自葉其身矣。

 

陰位即曰敗神,處世尤賤抑塞。

陰者,柔也。女人之質喜之。若男命純陰,亦少剛助。處於世,亦爲抑塞其志。若得五陰聚局,可以言富貴。

 

甲見辛而化官,剛柔相濟。

甲以辛爲官,甲剛辛柔,陰陽相濟,而不相剋。

 

乙見庚而爲福,兄弟同鄉。

乙見庚合,庚金剋乙木,爲正官,而爲有福,猶兄弟同,而且和也。

 

水火既濟,卻言丙對癸鄉。

癸水剋丙火。丙爲太陽,在天,癸水居地,上下懸隔,豈能相剋?而子午相對,正得既濟之象,終爲吉兆。

 

意氣相承,乃是丁歸壬舍。

丁與壬本相合,陽水不能剋陰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樂矣。

 

戊臨乙位,得木而生成。

木賴土以養也,且得成林之象;土賴木以泄其土氣,兩得而生成。戊土臨乙木,相生成也。

 

己向甲鄉,陰遇陽而可貴。

甲陽木,己陰土,陰陽相配,甲己合,甲以己爲財,以妻之財而享之,爲貴也。

 

白虎通道,庚加丁臨,太陰得路,辛歸丙舍。

庚辛金爲白虎,加之丁火剋庚金,得配陰陽之道。以柔而濟剛,無相害也。辛爲太陰,遇丙合,是爲正義。

 

壬於己兮,遠泛洪波。

壬爲江海之水,己爲平地之土,壬水於己陰土之上,則成洪波遠泛,無以止之,須得戊陽土止之,遂塞其流。

 

癸喜戊兮,澄瀾漂渺。

癸與戊合得其正義,爲福也。無波濤之泛,故癸喜戊兮。

 

陽遇陰而化合,陰得陽而成器。

從化,陰陽相合相得。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爲福,則夫婦遐昌。

甲己合化土,甲日干以己土爲財,猶人以身從妻之財,可以爲福,得全夫婦之道。

 

乙庚各合,成金得位,則東西類化。

乙庚合化金。得位,謂居在申酉月支、或地支申酉戌、或巳酉丑全之戌、巳月。

 

丙辛化水,智顯則必主文章。

丙辛合化水,主智顯多巧。

 

丁壬爲木,聰明則近善多仁。

丁壬合化木,月支寅卯,或地支亥卯未,或寅卯辰之亥、未、辰月支,可化。主聰明樂善好仁。

 

戊癸得化,祿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癸合化火,生生不絕,化化無窮,祿位崇高。

 

陰遇陽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顯。

言一陰一陽合化爲喜神,居旺地則爲貴矣,官崇位顯。

 

陽得陰而成配,臨有氣財旺妻賢。

陽者,男也。陰者,女也。陰陽相合,爲之夫婦。若臨有氣,主財旺,妻賢。若遇休囚死絕,主散財傷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爲壬傷,處世多遲,乙因癸剋。

甲木賴水生之。但甲陽木,柱梁也,無根草。壬,陽水。水多木浮,恐有漂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陰木,有根草,只宜陽地,不宜陰處,癸爲陰水,故曰處世多逆。

 

陽自敗兮,丙爲甲傷。陰不明兮,酉緣乙制。

此言母受制於人,則不能助子。丙火賴甲木生,以爲光明照物。但如甲木受制于庚金剋,則不能生火。同理,乙木受制于辛金,則不能助丁之力。

 

上之淩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傷丁炎。

戊逢丙,爲偏印。己逢丁,亦爲偏印。無制,爲倒食。

 

陽祿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祿卑薄兮,己陰破之。

此言庚辛之金質,因戊己土多,而埋沒其美質,不能顯達也。

 

失之于智,皆因庚禍於壬。喪之于權,每逢辛傷於癸。

此言壬癸之水,因受庚辛所擾,猶人多一母,撫其一子反爲害。故智權失喪,不得自專。

 

甲乙常忻戊己,乃爲生丙之財。丙丁尤喜庚辛,實是生戊之福。

甲乙木,以戊己土爲財。丙丁火,以庚辛金爲財。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陳得地,戊歸壬鄉。陰土逢財,己加癸位。

勾陳,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戊陽土,以壬陽水爲偏財。己陰土,以癸水爲偏財。

 

庚辛寅卯,亦然而福壽。

寅卯,木旺之鄉。庚辛以甲乙爲財,自然福壽。

 

壬癸丙丁,喜永以無虞。

壬癸水,以丙丁火爲財。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當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自深以直而言之,消詳爲可矣。

我剋之,爲財地。彼剋我,爲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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