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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官格附棄命從殺格

 

偏官格附棄命從殺格

楠曰:偏官為陽見陽、陰見陰,原非陰陽配合。更得食神傷官,以制去其凶銳,雖先為剋我之凶神,今則馴致其凶,而反為我之奴僕也。用偏官,如人之畜奴僕,擒制太過,則為盡法無民,則奴僕力衰,不能為我運動。若擒制之不及,則奴欺主矣。偏官即七殺也,如甲日干,數至七個字逢庚字,號為七殺,乃剋身之刀劍一般,偏官無制曰七殺,故宜制伏,亦畏太過,亦畏不及。凡看命先看七殺,若有七殺,就要將此七殺處置了,方能用得別物。若不能制去其七殺,則殺星能害我性命。譬如人雖有金銀田產,無性命,此實為閒物。原書去云:「有殺須論殺,無殺方論用。」蓋先人立有此言,特未分明顯說,故使學者心上模糊,但殺是勢惡權貴,奸邪小人之象。故用殺得宜,多主顯耀,宦臣相類與其媚於奧,不若媚於灶之意也。月上逢官無可用之理,但能管束我之身,安肯為我用也?但或官星衰,則生之,官星太旺,則剋之,取此定禍福。吾亦未見用月上官星是貴命,只見用殺星,多富貴人也。子平書俱涵說隱,而不發其真理。故殺者,殺我也,是殺身之對手。官者管我也,是制身之繩法。此造化之正理,不可知也。

    又曰:棄命從殺格,緣日主全無一點生氣,四柱純然有官殺,則不得已而只得從殺也。劈如遇強盜,本身無主,只得捨命從之,就要有財,生起其殺,行財殺運,以生用其殺也。畏見八字有根處,及制殺運猶如從盜,又思歸父母兄弟之鄉,則盜必惡汝。此格出正理,甚有驗也。但六陰日干有從之之理,如婦人屬陰,亦有從人之道。若六陽日干,見殺多,只或作殺重身輕看,若日主全無氣,亦作棄命看,亦畏見根死。

    《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四柱純雜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

    補曰:四柱純雜有制,蓋言四柱中純殺無官。有食神制伏得宜,定居一品之尊。上文所謂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之謂也。若殺為用神,雜以正官,有傷官剋制,或官為用神,雜發七雜,有食神制伏,亦定居一品之尊。上文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之謂也。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是無制伏,無去留之謂也。或才改純雜有制,為純殺有制,誤。

古純雜有有制類

    岳總領造 癸卯 丁巳 壬寅 甲辰

    趙侍郎造 丙午 丙申 甲寅 丁卯

    劉八門司造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周伯蘊右丞相造 戊戌 甲子 丁未 庚戌

近時純雜有制類

    毛價川尚書造 甲寅 丙子 丁巳 甲辰

古殺為用神雜官有制例

    帖木丞相造 戊申 辛酉 乙巳 丙子

    李御帶造 戊子 乙丑 丁未 辛亥

    黃狀元造 壬子 甲辰 己卯 壬申

    何參政造 丙寅 戊戌 壬戌 辛丑

    雖不一晶,合官星七殺交差,卻以合殺為貴。

    郎中造 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

    雖不富,合殺有去留而貴。

古官為用神雜殺有制例

    脫脫太師造 甲寅 己巳 癸酉 丁巳

    葉丞相造 壬寅 壬寅 己卯 壬申

    陳寺丞造 乙酉 辛巳 辛未 戊子

古官煞混雜例 癸亥 癸亥 丙午 壬辰

古時偏官雜正官有制例

    史衛王彌遠造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右丞相造 己亥 癸酉 庚午 丙戌

    三寶奴丞相造 庚午 辛巳 甲申 壬申

古時純偏官有制例

    鄭尚書造 庚寅 壬午 戊寅 甲寅

    朱尚書造 庚辰 丙戌 戊戌 甲寅

    范尚書造 辛巳 辛丑 乙卯 丁亥

    《格解》 又分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為一節。分四柱純雜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為一節。至於中間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二句,乃刪之而不用,俱屬可疑。

    《喜忌篇》云:四殺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舊註云:「此七殺即偏官也。」且如甲忌庚為七殺,而甲生於寅地,乃身旺。其中暗包丙長生,則不畏金為殺,而鐐化為偏斷,則甲庚各自恃旺之勢,而行純殺之運,乃為極品之貴,此說似牽強。蓋身殺或強,而或制伏得官,固多權貴者,使柱中殺旺身強無制,又行純殺無制之運。乃為極品之貴,恐不可從。或者又解為身旺殺旺,身殺居長生臨官帝旺之鄉,乃通月氣者是也。運純謂中和之道,制殺化殺之運是也。清貴者,清高而貴顯,繡衣黃門是也。蓋四柱四七殺日生俱旺,無食神制殺,運入制伏之地,則為清高而貴顯也。此說可從。

    《喜忌篇》云:柱中七殺全彰,身旺極貧。

    舊註解曰:「傷官本祿七殺,則財本馬之七鄉,偏官本身之七殺,四柱有之,身旺建祿不為富矣。」此誠確論可從。蓋建祿身旺之人,喜見財官,所謂一見財官,自然成福是巳。忌見七殺反傷,所謂切忌會殺為凶是己。若柱中有傷官,則官祿之七殺彰矣。有敗財,則財馬之七殺彰矣。有七殺偏官,則身之七間彰矣。此所以為全彰,雖見祿身旺,貧不自聊者,故曰:「身旺極貧。」或曰此乃純殺格怕身弱也。蓋言人命四柱中七殺之神全彰著,又身弱者,乃極貧窮夭壽之人也,乃又為身弱極貧下中農壽。噫!以此解殺重身輕終身有損可也,以此解非夭即貧定是身衰遇鬼可也,解此節則鑿之甚矣。

    《繼善篇》云:庚值寅而遇丙,主旺無危。

    補曰:庚日值寅,坐休絕之地,而柱中又遇丙,似乎衰而危。然寅中戊土生長,能生庚金,以洩丙火之氣,乃絕處逢生,名曰胎元受氣,又名小長生。人命逢之,主一生造化,衣祿興旺而無危,非言日主之旺也。下文云金逢懇而遇土,號曰還魂。或者以庚寅日為旺不通,遂以庚值寅而為庚值申,以迎合主旺為日主之旺。非經本義,不可從。

    古歌云:絕處逢生少人知,卻去當生命理推。返本還原宜細辯,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云胎養小長生,人命惟逢自積靈。若也修文應稱遂,不然榮運亦光享。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沖多, 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害,身強制伏貴中和。

    補曰:月上偏官,謂陽見陽,陰見陰。如甲生申月,乙生酉月,是已。為人剛暴好殺,觸之即怒,性情如虎,最怕三刑六害,或羊刃魁罡,相沖必有凶禍。最喜運皆旺相,身強有制,化為權貴。若身弱殺強,無制之運,則虎加翼者也,其咆哮之威不可御,反為所噬。然偏官固宜制伏,亦貴中和。如一位偏官,制伏有二三,復行制伏之運,反不作福。何以言之?蓋盡法無民,可繹思也。

    又歌曰: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干上食神支又合,兒孫滿眼福無窮。

    解曰:偏官即剋我之神,本為惡宿兇殺。然不可例言凶也,須要制伏。有制化之權要,則衣祿不期豐而自豐。天干有食神,如甲見丙,地支有食神,如卯中乙木合申中庚金之類。則子孫振振,有無窮之福矣。所謂七殺有制亦多兒是巳。

    又歌曰:偏官有制化為權,英俊文章以少年。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解曰:偏官這格,雖為人凶暴無忌憚。然無制則為七殺,有制則為偏官,即化為權貴,少年穩步表青雲,早歲題名黃榜,必是文章顯赫之人,故曰英俊文章發少年。殺強有制,故曰美矣。若運衰弱,欲其大用也難矣。若歲運又無制,則聲名特達遍朝野,所謂從殺多是大富大貴之人。所謂平生為富貴,只因殺重身柔,此等格局,但多夭耳。若運扶身旺,與殺為敵,或七殺透露,食神破局,皆不吉。

又歌曰:五陽坐日全逢殺,棄命相逢命不堅。如見五陰臨此地,殺星根敗吉難言。

    補曰:舊文末句,本謂殺星之根敗而無氣,身無所從,則禍即至,而為吉難言。或者改根為臨敗,非也。又一說,改殺星而為殺強,以根敗而為日主之根敗亦非也。《格解》謂殺強根敗吉難言,但非棄命從殺之意。蓋從殺者,正不嫌於殺強根敗耳。誠是但未知其根敗,非日主之根敗。識者詳之。

又歌云:土臨卯位三合全,不忌當生金不纏。火木旺鄉名利顯,再逢坤坎禍連綿。

    補曰:舊文第二句,原是「不忌當生金水編」而或都改為「不見」與末句「再逢」字不相應,仍當作不忌看。蓋土臨卯位,謂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殺局,謂從殺亦可。當生金水,俱有謂金生水。水生殺,亦不忌。或生火土旺運,殺印相印相生,功名顯達。再行坤坎金水之運,必禍連,蓋當生既逢金製,而運又逢之,必禍連綿不已,所謂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說末句舊文,原是福連綿,而或改為禍連綿亦非。蓋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謂殺強身弱,當生金水相纏,水固生殺,而金能制殺。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則廊廟之客,金紫之貴,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福雙全。

又歌曰:煞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強貴必昌。叵見制神先有損,反將富貴亦災殃。

    解曰:煞星者,七殺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殺,而有食神降制得宜。又身居強旺之地,則富貴榮昌必矣。若食神逢梟,則食神先自損矣,不惟失其富貴,且有災殃。所謂食制殺逢梟,不貧則夭是也。

《玄機賦》云:身強殺淺,殺運無妨。殺重身強,制鄉為福。

    解曰:身居強旺而殺淺者,強行殺旺無制之運,亦無妨害,所謂原犯鬼輕,制卻為非是也。七殺太重而身弱者,雖行制伏得宜之鄉,方可發福,所謂一見制伏卻為貴是已。

《天玄賦》云:殺星重而行殺旺運,早赴幽冥之客。

    補曰:身弱殺重,宜行制伏之運,則為福為壽。而又行殺旺之鄉,必至天夭壽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殺無制,逢官祿為禍,而壽元不入。

    七殺以有制有貴,若無制伏,又逢正官,且建其官之祿,如甲逢庚無制,又逢辛金官星祿之數,則為官殺混雜。《萬金賦》云:官殺混雜當壽夭。

《幽玄賦》云:身太柔殺太重,聲名遍野。

    身勢太柔,略無一點恨氣,七殺太重,而滿盤重重。三合火木旺鄉,木生火,火生土,殺印相生,功名著,再逢申坎金水之運,福自連綿。蓋當生雖有金水,而制伏尚不及,必再逢金水,方為制伏得宜,當享福於不替也。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進賢朱逢升尚書 貴命土厚埋金格

    楠曰:重重土厚去埋金,官殺那堪洩氣深。最喜運行財旺地,聲華不日振儒林。

    辛未日干,身坐土位,年月日時俱有土旺,正謂金賴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沒,初行北方庚子辛丑運,金土氣盈,塞滯不利。後行東方寅卯甲乙運,破土而生官殺,位登台閣。

庚子 己卯 癸酉 辛酉     嚴介溪閣老貴命去食存殺格

    楠曰:見殺雖當論殺星,殺衰誰養殺精神。不堪卯木為真病,時有辛金去病人。

    癸水生卯,己土殺星,天乾透出,是以有殺只論殺。善喜殺衰,要嫌地支兩重乙木,暗來剋殺,作七殺制伏太過,則為重病,蓋得辛酉時,衝去卯木為藥也。早行南方,衰殺得地,擢登科甲,運入西方金運,制去病神,位登宰相,名顯天下,貴而且壽,直入亥運,會起木來損殺,膏肓之疾復作,忽生奇禍而死。

丙子 庚子 丁丑 辛亥    盱江格溪劉翰十六公水重土輕格

    楠曰:丁生子月水汪洋,七殺雖多喜內藏。幸得丑中微土製,南方土運發非常。

    丁火生於子月,七殺極旺矣。再加年日時中,俱有水氣,來剋丁火,但水雖多,喜靜伏於地支,其凶未逞於天干。若原殺逞天干,主早年夭也。壬寅癸卯甲辰運,雖是東方,亦嫌壬癸水蓋頭,雖好亦蹇晦。大運入巳午未,衝去水神,財發萬緡,蓋喜土來剋水也。入申水得長生,壽至八十餘死。

丁丑 壬寅 庚子 乙酉    書坊楊員四公富命制殺太過

    楠曰:庚生寅月火神經,壬癸重來制伏明。土木運中人富貴,再行金水禍來並。

    庚子日生寅月,年月丁壬作化,生火助殺,用殺明矣。木命三陽之火尚衰,金水寒威猶在,壬癸水透天干,制伏太過,病在此矣。猶喜羊刃存時,丑酉合金得局,身主不弱,又得乙庚存時,化金成旺,早行子丑,丙火氣寒,殺衰不能為我運動,故多蹇滿。漸行己亥,甲木財神得生,財來生殺,隱隱興隆。一人戊戌,原壬水為丙火之病神,一見戊土,剋去壬水淨盡,如鴻毛之遇風,飄然而舉。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興,財發成緡,書林出色,豈偶然哉!大運入酉,丙火殺神死地,更且財來生水,水來滅殺,法盡無民,其死也非偶然也。

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    臨川饒舜臣春元貴命制殺太過格

    楠曰:庚生未月火雖炎,制殺那堪水火嚴。甲乙丙丁資殺運,青雲得路豈能淹。

    此格與李閣老制殺之理頗同,但未月二陰,水方進氣,水氣比肩更甚。運行東方,財來生殺,七殺行權,雲中高登。其理宜也。

丙戌 庚子 丁卯 丙午    吾都王仁王公制殺過富命

    楠曰:丁生子月水雖寒,一殺那堪制兩般。己土病神宜卯木,東方木運始堪歡。

    丁火子月,殺星本旺,那堪一殺而有戌午兩土以制之,正謂殺不足,而制有餘。賴有日下卯木,破出午中己土,以卯木為福神,東方壬寅癸卯甲乙運,助起木來剋土,財發千緡。一入巳千未鄉,破敗如洗,未運土重,殺暮死矣。

己酉 戊辰 癸酉 丙辰    盱江格溪傅佑十五公富命殺多生印格

    楠曰:癸水生辰土氣重,土生金印助身榮。不堪丙火為金病,見水名為既濟功。

    癸日生辰,本為土重水輕也。官殺雖重,蓋得己土貪生於酉,戊土自坐辰庫,更得辰相合,其土見金不來剋身,反地去生印,而助身也。遙見時上丙火精欲剋酉為病,迨後入丙寅運,金絕於寅,傾家蕩產,片瓦未留。一入北方,見水去火存印,一發如雷。入戌,火土太重死矣。

庚午 己丑 壬辰 甲辰    撫城過桓文生員土重水輕格

    楠曰:壬臨丑月水之垣,殺重官多也作衍。制殺喜看時有甲,棘闈之陣幾乎先。

    壬辰日生丑月,壬水之氣有寓焉。但四柱有土,官殺之氣盛,水氣輕也。喜時上甲木進氣制殺,本為登科之命,但不合上有庚壞甲,故此未遂。運行寅卯壬運,木神生旺,屢戰秋闈。大運入辰丙午流年,戊土殺得地,殺旺攻身而死。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宜黃縣住稟牽豬牯貧命殺重身輕

    楠曰:壬臨壬月殺星多, 印破難生受折磨。再看運行財殺地,一生勞碌愛奔波。

    壬水雖生丑月,蓋因財殺太多,丑雖中有一點辛金,蓋緣不曾會局,月有丁火,貼身暗破辛金壞印,作不得殺化印生,只作殺重身輕。運行東方,木神制殺,衣食頗給。再行南方,殺旺運,身雖不死,說住稟牽豬牿度活,入未殺重而死。

壬辰 丁未 辛丑 甲午    臨川劉覺吾貴命火重水輕格

    楠曰:辛生未月火乘權,時殺重逢一氣全。制殺水輕宜水運,官居樞要掌銓衡。

    辛金生於未月,伏制猶炎,喜年上丁壬合殺為貴。月中雖有丁火,丑中癸水去之,止用時上一位貴格。然火氣旺而水氣輕,原雖有壬癸之水,且四柱土重,亦能去水也。所以運入亥位,擢顯官,其理然也。

壬辰 丁未 辛丑 壬辰    水重火輕之格

    楠曰:丙火那堪六傷,殺星制過害非常。再行水運生難獲,死敗徒流禍幾場。

    辛丑生未,本是火炎之域,夫何止有二火為殺,六水制之,此為七殺制過,盡法無民,可不畏哉。與前貴造天淵之隔,理則然也。前則有甲午時,多一重木火之氣,則火重水輕,所以宜行北方。此則水重火輕,則畏行北方。此命一入亥運,問遼東三萬里沖軍,壬水年又旺,非命而死也。

甲寅 辛未 辛未 丁酉    臨川周半峰火多為病格

    楠曰:辛金坐未殺星多,丁火傷辛苦太過。運喜北方能去殺,最宜水火制中和。

    辛生未月,丁火過多,運入北方子運,濫知命術,而得冠帶,自且不知,吾以水濟火炎之理告之,方諳斯理。吾以寅運火旺必死,寅運果死耳。

己未 己巳 庚子 甲申    建寧李默閣老制殺太過貴命火不足格

    楠曰:庚金巳月殺雖強,制殺那堪水性狂。衰殺喜行寅卯運,北方重見水難當。

    庚生巳月,殺性本然旺矣。夫何見水結局剋制殺星?雖年支有丁相幫,然又見土多,亦洩弱火之氣。此以制殺太過,運行丙寅丁卯乙丑,火木之地,助起殺神,能為我用,此所謂不足宜補起火也。位登黃閣。運行亥子,水來破殺,死宜矣。

丁酉 丙午 戊寅 丁巳    臨川帥謙齋貴命制殺太過格

    楠曰:戊寅日下殺星微,己酉那堪太制之。運入東方官殺顯,枯苗得雨發生機。

    戊土生午,火氣為熱,運入壬癸去火之炎,再喜培起寅中甲木,其貴然耳。此以為旺衰殺為病,去火存殺為去病神也。

乙酉 丁亥 丙午 己丑    先伯瑛四公制殺太過格

    楠曰:丙生亥月兩幫身,一殺那堪三制神。運入西方生殺地,超騰不作等閒人。

    丙火生亥,殺星木可畏也,然有丁火,合去三重己土製之太過。大運入乙酉甲申,破土生殺,發財數千緡。壬癸運美,午未運中制殺太甚,屢遭凶變,入巳丙戌年,六十二歲死矣,重見戊土破壬也。

丁未 己酉 乙巳 丁亥     先兄西庵 制殺太過

    楠曰:乙木生臨酉巳垣,兩金製火制相連。不宜見火重攻殺,去火存金是福田。

    乙木生酉月,本根輕也,畏金製。夫何金少而火多,制殺太過,盡殺無民?早行丙午,制過殺星,屢屢剋子,且財名不遂。大運入辰,坐壬癸之水,去火存金,財源大振,貴產佳兒,福壽兩全。寅運見火剋金,災生回祿,入丑殺星入墓,八十三歲而死。

庚辰 甲申 丁未 丙午    宜黃譚二華尚書命身強殺淺格

    楠曰:丁火生申水氣微,殺輕身旺貴何凝。水輕喜入汪洋運,職掌兵權震外夷。

    丁生申月,伏火尚有餘炎,蓋喜年月合成殺局,所謂身強殺淺,萬戶封候。運行北方,補其水用殺得權,名魁夷幫,豈偶然哉,俗術妄以龍奔天河為譽,不根理之所有,何其謬哉?

乙酉 辛巳 己酉 乙亥    本府楊太爺貴命身強殺淺格

    楠曰:己土生臨身旺鄉,土金清秀大非常。財逢七殺輕為病,滋殺威權顯廟廊。

    己生巳月,火土本旺,蓋辛金清清透出,己土好洩其精,而從金為用神,殺為權柄,蓋得時上殺星,宜行殺旺地,及生殺地。所以運轉東北,耿耿二運,豈不富且貴乎。止畏辛金金製殺太過,則不及耳。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貧命殺重身輕之格

    楠曰:壬臨丑月殺星多,印破難生受折磨。再看運行財殺地,一生勞碌受奔波。

    壬水雖生丑月,蓋因財殺太多,丑雖中有一點辛金,蓋緣不曾會局,且有丁火貼身,暗破辛金,則壤印,作不得殺化印生,只作殺重身輕。運行東方木神制殺,衣食頗給。再行南方殺旺運,身雖不死,亦住廩牽豬□度活,入未殺重而死矣。

丁卯 甲辰 戊午 癸亥    一丐者命殺重無制

    楠曰:戊土生辰木旺鄉,貼身七殺太剛強。不堪頑殺原無制,只作齊人覓四方。

    戊土生辰木之分野,再加亥卯結成木局,且甲木透出天干,又行北方財地,生其七殺,正謂財生七殺趕身衰。運雖有庚辛,亦不能制者何也?蓋緣四柱中原無一點金氣,雖逢金亦不能制,根在苗先也,一生為乞丐,亥運殺旺方死。

丙子 甲午 己亥 乙亥    女命貧淫夫星犯重

    楠曰:爭權官殺亦何多,疊見無星剋制過。洛浦風塵真可鄙,只因八字犯淫論。

    己土得祿於予,身主有氣,又不能從殺也,而且見三甲作合,貪合忘夫,所合不得其正。再行東方官殺,多夫之地,豈不大肆淫風,而作桑間濮上之女乎,且身旺不旺而弱不弱,還作殺重,貧可知矣。

壬辰 己酉 乙未 辛巳    尚書妻火少金多格

    楠曰:乙未那堪疊見金,金多火少病堪尋。去金宜入南方運,宮閫方知有貴人。

    乙日生於酉月,巳酉合成金局。木不足而金有餘,此謂夫星術旺,宜傷官食之,以剋去其夫而得夫,所以貴而有予也。正謂金有餘,行火運以去其金子,同生富貴,夫子全美也。

丙申 癸巳 己亥 乙亥     女貴命多有餘財不足格

    楠曰:己臨亥日坐夫宮,申巳刑沖作病神。運入東方夫旺地,豈同閨閣等閒人。

    己土生臨巳月,庚金得祿得生,兩重亥中夫星,剋去明矣。惟有時上一點殺星為夫也。夫星孤秀,所以行東方旺夫之地,夫為參政,五子俱非常人,子星得祿故也。

庚寅 甲申 戊辰 丁巳    剋損七夫金有餘財不足之格

    楠曰:金神剋木不存夫,疊疊刑沖夫不如。行運不宜金再見,不堪重睹鏡鸞孤。

    戊土用年上寅中甲木為夫,申宮庚金破之,用日上寅木為夫,巳上庚金破之,用月上甲木為夫,年上庚金破之,徒見夫而無春也。一入辛巳庚運,三年而兩嫁有之,五年而三嫁者有之,損七夫矣。

辛巳 乙未 乙酉 壬午    逸叟妻命火重而金頗輕

    楠曰:乙木生臨伏火炎,金衰頗以火為嫌。丙丁運上多災病,金水重逢樂自然。

    乙木生臨六月中旬,火氣炎蒸,雖有多金,然金氣自消矣,但喜坐下夫星得祿,雖火旺而不能傷夫也。凡女命坐下見夫星者當美。初行丙丁二字,辛金被制,生子不育,而且多災。戊己庚金之運,助比夫星,生子而身頗安也。

乙卯 癸未 辛未 甲午    旺舉夫子命火重水輕格

    楠曰:辛金坐未火炎陽,金水三陰入旺鄉。最慨四柱多火氣,喜行金水福榮昌。

    辛金生未,三陰將進之時,夫子二星,俱巳受氣。但四柱金龍盛,但得火俱伏藏,天干動制之有力。早行丙戌,助夫攻身,屢損子星。運入北方,火炎水制,助子興家,五福俱全,入寅七十五死,兄嫂長三孺人也。

庚午 甲申 戊申 戊午    貧夭命夫太過格

    楠曰:戊土生申金氣多,夫星剋制太如何。不宜早入刑沖運,壽夭應知受折磨。

    戊生申月,金氣重重,不宜月上見有申水。夫星無根,此乃極貧格。夫殘疾無子,蓋為夫星金製太過,庚運死。

丙戌 丁酉 乙巳 戊寅

    楠曰:乙木逢金夫本榮,不堪太重制失星。北方運美南方否,此量分明豈徇情。

    乙木生臨酉月,坐下夫星得祿,本為好也。不堪重重見火,傷損夫星,再行南方午未運中,夫逃子竄,身幾不振,蓋為火多制金也。癸巳壬辰兩運,衣食滿給,夫子如故,蓋喜壬癸水破火而存金也。

辛丑 辛丑 乙亥 丙戌    先貧後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逢金火損傷,時逢丙火制相當。直看老景南方運,夫子興隆大異常。

    乙木生丑,木氣本枯,再加五殺攻之,身益衰矣。賴有丙火進氣,制殺福神,早行壬且破丙,頗受艱辛,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剋殺之地,五福俱全,入申殺旺方死。

甲戌 辛未 乙丑 乙酉    先貧後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生臨未月提,木衰金旺理堪知。直須火運將金剋,定主興夫並旺兒。

    乙木生未,雖有甲乙之木三重,夫何木氣輕而不能制金,所以見夫星多而身衰者,返為戕身之賊也。運行己巳戊辰,財又生殺,貧苦剋夫,一入丁卯,火制殺星,再醮助夫,丙寅旺殺得制,安享優遊,子孫並秀。

戊申 甲子 乙丑 乙酉    娼賤命殺多無制格

    楠曰:乙木金多制太過,再行金運失中和。娼淫濁亂污中垢,受制於人楚撻多。

    乙木生子,木氣無根,水木漂泛,四柱重重金氣,所以金多無夫,豈不為娼妓乎?原金多再行金旺之地,七殺七馬,受制於人,多遭捶楚,入庚破甲,死無根也。

丙子 壬辰 庚子 庚辰    賤婢夫輕制過

    楠曰:夫星衰弱制重重,火少那堪水氣沖。再入北方夫氣絕,一生婢妾走西東。

不合丙火無根,夫星透出,壬水重重剋之,水宜運入北方,水氣益盈,夫氣日益。雖金水輕清,只作伶俐賤婢,理本然也。

丙子 戊戌 壬午 戊申    尚書夫人水進氣夫透天干格

    楠曰:壬水生臨九月秋,水神過氣湧寒流。子午結局源深遠,柴誥榮封兩國憂。

壬水生臨五陰之候,水氣盈矣。兩重戊土殺星,各坐生庫之地,其殺各有位矣。更得下通水局,任殺為夫。南方殺旺之地。相夫貴格,更兼旺子,子從夫出故也。

癸巳 己未 己亥 己巳    富夭女命制過夫星

    楠曰:己生未月木為夫,兩巳來沖木氣無。再入西方金旺地,金多剋木壽應殂。

    己生未月,本用甲乙木為夫也,夫何六月木衰,再加兩巳中庚金剋之,其夫蓋衰矣。便八字純粹,生於富家,不宜運入庚申,再加庚金得祿,夫星之氣絕無,未嫁而死宜矣。觀此八字雖好,而行運不及,正謂源清而景也。

辛亥 庚子 戊戌 己未    狀元妻衰夫行夫旺運格

    楠曰:戊土臨乾木得生,喜逢水旺木芽明。夫衰最喜夫生運,定作人間婦狀元。

    戊戌土實自坐財鄉,更得年上甲木夫星得生,而喜木衰,有庚辛天干之金,暗來損木,則為有病,方為貴命也。大運一入壬寅,衰夫得祿,相夫而登遷第一,豈不宜乎。又且生子,百作方伯,蓋貴子亦從貴夫生也。入巳。庚金損破夫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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