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

禮拜是齋醮中最普遍最常見的一種儀式元。一個信仰道教的人,進入宮觀對神像叩

頭作揖,這就是禮拜。道教徒初習儀式首先就要學會禮拜。宋代道士朱法滿在《要修科

儀戒律鈔》卷九中稱:“入道啟真,朝謁為本。登齋遜謝,禮拜為先。整肅一心,虔恭

五體。從粗入妙,仰賴於斯。曆下登高,必資於此。”強調指出禮拜是入道的根本和

首要之事。

    中國古代在祭祀和日常生活中早有禮拜之儀。《周禮》中的拜禮區分為九種:“一

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

九曰肅拜。”鄭玄注稱,稽首拜,頭至地;頓首拜,頭叩地;空首拜,頭至手,所謂拜

手也;振動,指兩手相擊之拜;吉拜,指拜而後稽顙;凶拜,指稽顙而後拜;奇拜,指

持節持戟,身倚之以拜,或謂一拜也;褒拜,即再拜;肅拜,即作揖。各種拜禮各有使

用對象和場合。賈公彥疏稱,稽首是“臣拜君之拜”,頓首是“平敵自相拜之拜”,空

首是“君答臣下拜”。早期道教繼承了古代中國的拜禮用之於儀式中。太平道在傳教

中,“畜養弟子,跪拜首過,符水咒說以療病”。在《太平經》中,也多有“真人稽

首再拜”,“純稽首戰慄再拜”等詞句。其中稽首禮僅使用於對神的場合中,表示一

種敬仰和畏懼的感情。而“跪拜首過”,則又含有以跪禮來表示一種懺悔的意思。隨著

道教禮儀逐漸完備,道教的禮拜之儀也漸趨完整。

    據宋代道士朱法滿編纂的《要修科儀戒律鈔》稱,道士禮拜之儀有四:“一稽首,

二作禮,三遵科,四心禮”。稽首禮,指的是“開兩手,將頭首稽留至地,故雲稽首。

    經言五體投地者,四支並頭為五體也”。“凡言稽首,皆有三意:一則激令大眾,

使有回向;二則示有宗仰,非為專擅;三則法有珍貴,令其寶重”。稽首有一禮、再禮

和三禮之別,禮數越多,則是崇仰之意越重。《升玄經》稱,“天師作禮,長跪脫巾,

以頭頂叩地九過”。作禮,即拜禮。“其拜之時,或一,或三”,“一拜則表大道無

二,三拜明三寶圓成”。心禮,指的是“升玄法師自可朝暮行心禮,不必勞形於風塵。

平旦正中,日入人定,夜半雞鳴,六時常正坐,東西南北,務在閉目叩齒,如朝法回心,

隨方想禮,心念口言,便足感降天真矣”。意即禮拜不必形之於體,只要“隨方想禮,

心念口言”,就可以感動神靈。

  遵科,指的是遵守禮拜的科條。這些科條有對禮拜行儀的種種規定和違反科條的處罰。

    關於禮拜需於低床上行儀的規定,“《千真科》曰:朝晡禮拜三寶,得作低床。禮

拜壇上,若行道歎願,得於地鋪席上,不得於高床、廣平床、長床、方床上禮拜,並不

合宜,深莊崇敬。譬如:見世間尊貴,尚不床上相聞,何況謁聖朝真而於床上啟白,此

犯冥考一百日”。關於禮拜時無床行禮的規定,“若於路相逢,無席得於地上禮。地

上禮時,手至地得屈指,指背著地,不使塵汙掌心,名為護淨四明”。關於禮拜方向

的規定,“《黃籙簡文》雲:禮拜之時,東方九拜,東南方十二拜,南方三拜,西南方

十二拜,西方七拜,西北方十二拜,北方五拜,東北方十二拜,下方十二拜,上方三十

二拜,日宮三拜,月宮七拜,星宿九拜,五嶽再禮”。對於不作禮拜的道士要予以處

罰,“《玄都律》雲:若男女富不朝拜,決杖二十,罰算一紀,佩仙靈籙童子不朝拜,

決杖一十,罰算百日;籙生道民不朝拜,考病一年”。對於禮儀不周的道士,“《因

緣經》雲:禮拜,腰不申,來生得背漚報”。《明真科》特別指出,一些“少壯庸人”

對於禮拜的規定是“聞之而不在意”的,因為他們“一則返生我慢;二則無軌勵物;三

則事莊勤苦;四則信敬無從”,然而“信向之士,心口相應,舍香禮願,已徹諸天,生

罪死時,靡不釋然”,就是採用“屈折禮拜,叩頭自持”的方法,自可達到“意盡精誠”“自然感徹”的境界。